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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想在河北上高中吗

外地户口想在河北上高中,需要符合河北省《异地高考方案》规定: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参考第二条。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河北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2〕4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以下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以下
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随迁子女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的子女。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
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
会,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在我省教育资源可承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
试工作。
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办法
(一)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二)随迁子女参加高考。
1.流入我省的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2.流出我省的随迁子女无法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需回我省参加考试的,可按我省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考。
3.流入我省的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后,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的学籍注册及管理工作,省、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辖区
派出所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
积极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将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对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等舞弊现象,禁止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新疆异地高考政策有哪些
【新疆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新方案规定,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12年并有12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小学、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3次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12年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方案允许不再硬性强调对户口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
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新方案规定在疆参加高考的学生需要具备至少4年连续完整的学籍,还要求学生有中考成绩,有3次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并且对考生的父母也有严格要求。
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新方案同时要求在疆参加高考的考生父母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要逐年增加,学生学籍从2015年要求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4年并有4年完整学籍,到2016年初二、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至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5年并有5年完整学籍,再到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6年(初一至高三)并有6年完整学籍。这对已经在疆内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了方便,也对将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限制。可以说对高考移民的限制越来越严格。
【政策未来趋势】
自2014年起,①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并有三年完整学籍,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②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12年并有12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12年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自2015年起,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四年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一年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自2016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五年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两年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自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六年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